天昏地暗兮;
甘露終降臨,
地火始略熄。
干草方蘇醒,
天涼不嫌暮;
虹光耀天際,
哪怕黃昏近。
--- 記2009年全球經濟大瀉之時
还等什么呢?就开香槟吧。当泡泡镶成一片森林,你就能说服自己。。你的人生,是值得庆贺的。
最近我認識了個新朋友。
其實我每天都在認識人,
工作上、生活裡、網絡中,
林林總總的人。。多不勝數的。
那特別拿出來提的這一位,
又有何特別之處呢?
我想,
他應該是在最短時間內把我摸清的一個人吧。
這位仁兄,
花了幾天(or僅一天?)把我4年來所po的所有blog文,
完全翻遍。
一字不漏的。
抱什么目的並不重要。
更不會影響他目前的`特別地位`。。
他現在,
很可能是唯一完全走過我4年心情的一個人。
這樣夠特別了吧?
是我的文章有趣?
還是覺得我有趣?
老實說我還搞不清楚。
但我必須認同他的地位,
花這么一番的心思,
不論為什么,總算是有誠意的。
Then again,
網路上翻閱人家的open dairy,
你看到的真的便是真實一面嗎?
這個我就更搞不清楚了。
事關我最近就發現一個相當矛盾的事實,
一個我認為很真的人,原來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我是在網上通過文字認識這個人的。
Or,自以為認識了這人的。
遺憾的是。。
我可能被她的文字誤導了。
但文字是清白的,
將之混淆的,永遠是使用它的人。
或許是我的問題。
一廂情愿以為自己是同一掛的,
沒想到會被人在背后鬼祟掛上別種標簽。
原來友情也有遇人不淑的。
但不管是什么關系,
夫妻、同事、朋友。。
有人半路出軌,那必定雙方都有責任。
我沒有打算深思這個問題,
畢竟不是事事都需要得出結論。
我唯一在想的是,
那位在一天內把我讀遍的人,
他現在認識的,
真的是我嗎?
或。。
是`真的我`嗎?
我想,
我再勢利、再自以為是、再搞不清楚狀況,
應該也還是為自己文字負責的人。
我不是有惡意的人。
我是個天真的人。
所以有人厭惡我,
也有人喜歡我。
你厭惡我嗎?喜歡我嗎?還想認識我嗎?
我的blog是自由又公開、兼且毫不鬼祟、無需隱藏的,
歡迎你來閱讀。
昨天约了个特别的朋友吃夜饭。
有多特别?
呵呵。。听清楚。。
他是我的初恋情人。
17年没见的初恋情人。
在那个没手机继续纠缠的年代,
转身告别,几乎相等于从此不见。
那为什么又会重逢呢?
我想,
是好奇吧?
17年来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?
他现在长什么样子?
娶了什么样的女人当妻子?
他发达了吗?
他还是那么自信满满吗?
他一切如意吗?
他。。还记得我吗?
很多很多的问号,
加上凑巧得到的一组电话号码,
我们再度取得联络了。
他对我的第一反应是,
怎么一个人可以保存得和17年前一模一样。
个性;样貌;脾气,
连笑声都一样。
哈哈!
但是啊,
其实我还真是变了不少。
笑声依然,
质地却大不相同了。
Anyway,
晚餐是愉快的。
我还蛮喜欢那种隔了好久不见,
却依然话题很多的感觉。
临别,
他告诉我他母亲去年患癌去世了,
叮嘱我要过不留遗憾的人生。
可要真做到不留遗憾,
不是比治疗病痛更为难的事吗?
17年。
人生有多少17年,
能过得毫无遗憾、兼且保存自我、尽量不改变的呢?
这17年,
他不存在于我的生活,所以不知道其实我已经大不如前。
人老了,
本来就会退化。
但我不至于耿耿于怀啦。
只要不贬值就好。
在有心人眼里。